Q245: 股務
Q245-1 (95/6/12):股東出席開會之酬金:hm*******@msa.hinet.net
想請問:為獎勵公司股東踴躍開會,而支付出席者開會之酬金,其會計科目可以用薪資支出嗎?或有其它適合之科目,謝謝! 我要看 回應內容
Q245-2 (96/5/21):新上市股股利扣繳憑單:conchih****@msa.hinet.net
我在多年前持有 2 張東森多媒體股票,後來配股後變成約 2.5 張。我當初在未上市買入的價格約 50元,但憑證在收購後,我就丟了,但今年在申報所得稅時,多了一筆股利憑單:1.金額為 57,440元,怎麼會這麼高呢?怎麼計算的?和收購案的價格有關嗎? 2.我也沒收到郵差伯伯送的扣繳憑單(雖然我是用網路報稅的),有人知道要要如何處理嗎?要打給誰問這方面的問題呢?感謝再感謝! 我要看 回應內容
編按:相關問題請見
-1同學回應:[irin7****@yahoo.com.tw](95/8/3) 公司發給董監事之酬勞,係屬工作之酬勞,並非投資之利益,故仍屬於薪資所得之性質,且應按非固定薪資所得來辦理扣繳。有些會計人員會誤將發給董監事之酬勞作為股利分配處理,申報股利憑單,此乃錯誤之處理方式。無論發給董監事之紅利或酬勞,均應視為薪資費用處理。根據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71條:薪資支出:一、所稱薪資總額包括:薪金、俸給、工資、津貼、獎金、退休金、退職金、養老金、資遣費、按期定額給付之交通費及膳宿費、各種補助費及其他給與。二、公司、合作社職工之薪資,經事先決定或約定,執行業務之股東、董事、監察人之薪資,經組織章程規定或股東大會或社員大會預先議決,不論盈虧必須支付者,准予核實認列。...四、公司股東、董事或合夥人兼任經理或職員者,應視同一般之職工,核定其薪資支出。... 編按:至於,一般股東出席每年之股東常會,因非屬經常性(每年僅召開一次),一般股東所領會議出席費、車馬費或交通費,可列為公司「管理及總務費用」項下。 *參考資料: ・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94.12.30),全國法規資料庫 ・峻誠會計事務所著(民95),記帳錯誤160問,第一版,台北:永然文化 ・林秀湄、李明昱,董監事酬勞相關問題探討,致遠會計師事務所,Global Home > Taiwan Home > 致遠智庫 -1同學回應:[9315****@scu.edu.tw](96/6/5) 報稅的部份:首先,連絡東森多媒體請他們用電腦查詢股利且給予身分證號碼查詢;第二,請他們補寄憑單;第三,先不要報這筆股利,向國稅局詢問後續,待釐清以後再處理補充。一開始用50元購買的成本,後來以26元收購,這中間有財產交易損失,但依據所得稅法第4條之一規定:自中華民國79年1月1日起,證券交易所得停止課徵所得稅,證券交易損失亦不得自所得稅額中減除。 *參考資料: ・請教東森多媒體的股利扣繳憑單一事,2007-06-05,Yahoo!奇摩知識+ ・東森媒體科技被卡萊爾集團併購,誰是小股東或有誰認識小股東的,2008-08-28,Yahoo!奇摩知識+ * 對本議題,我也有意見要表達! clift@scu.edu.tw(請註明問題代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