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0/03更新)

Q278: OBU境外公司

Q278-1 (97/9/23)OBU外公司交易處理p****@k****ingl****.com

您好:我想請教有關OBU公司(如甲公司)作帳的方法。

1. 本公司在台灣設立,越南也有廠,並在國外設立甲公司這個帳戶在運作。成立一家甲公司,如果股東繳交之繳款不足額(被扣手續費)如何記帳?如果未來補足差額的話,是貸:股本嗎?

2. 又甲公司的錢如果要運用的話,需另開一個帳戶才能動用,假設本公司要在越南建廠,其建廠所需花費(如建廠、買土地,廠未建好臨時租一間辦公室供運作之花費(如租金、提領現金、人員薪資)),其資金由甲公司這邊來支應,那在甲公司的帳要如何做?

3. 再來甲公司也扮演了中間的角色,台灣客戶下單給台灣公司,台灣公司向國外進口商下單,貨直接出給台灣的客戶,錢先由甲公司全額匯出給進口商,貨到時,台灣客戶再把貨款匯給台灣公司(台幣),而台灣公司再把其扣除成本後的毛利,匯入甲公司(美金),請問這樣算三角貿易嗎?台灣公司匯入美金給甲公司需要承認匯差損失嗎,那這整個交易流程又如何作帳呢?

4. 公司尚未成立以前,所購買之資產,其折舊要在發生(籌備期間)當月攤提嗎?還是要等到正式成立後,一併提列呀?以上是目前所遇到的問題,希望能獲得解答,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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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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