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263: 服務部門成本分攤至受益部門
Q263-1 (96/1/14):服務部門成本分攤:g952****@yuntech.edu.tw
1.某企業施行責任會計,將「供電中心」設定為一成本中心。請問若欲有效評估該中心之成本責任,應如何將供電中心之成本分攤給各使用部門?又若目前供電中心尚餘閒置產能未充分利用。其成本分攤應如何為之方能使得該企業之產出量達到最適產出水準? 2.做績效評估時,是評估此部門的績效,還是評估此部門的「頭head」經理的績效? 我要看 回應內容
Q263-2 (96/3/6):跨部門製造費用分攤與結轉:Aileen_****@kem****.com.tw
公司有項產品目前是停產的,像設備之折舊因無效益已列作其損失了。但在月底結帳時會將間接部門之製造費用計入,而又產生了該部門的製造費用,會將產生之計入之間接製造費用又列作其他損失,試問其正確分錄為何?全部之製造費用與計算之製造費用會有差異?ex.全部製造費用為100元,間接製造費用為10元(列其他損失),但系統製造費用金額是100元,而不是90元,該如何去表達呢?感謝您~ 我要看 回應內容
編按:相關問題請參見 ․153-3: 預計分攤與實際分攤
- 1同學回應:[952g CA第 2 組 ](96/3/13)一、公司經由會計系統,將服務部門提供的成本分攤至受益的部門,是基於服務時所花費的時數或活動的其他衡量(成本動因)來分攤成本,此項分攤可視為接受分攤之部門的外購服務,而對服務部門而言則是一種銷售服務,而由於該企業欲分攤供電中心之成本,因此,先查詢公司各部門是否設有獨立電表,如果有獨立電表,則可考慮採用電瓦數來分攤,若無電表可供參考,則可考慮採用用電時數、部門規模等與電力成本較相關的數據作為分攤基礎。供電中心成本屬變動者,依各部門實際耗用量×預計分攤率;屬固定(基本費)者,依各部門預計耗用量×預計分攤率作分攤;即不會產生所謂的「閒置產能差異」。中長期而言,若一直發生不利閒置產能差異,應向電力公司申請變更為較低契約用電容量。 二、應該評估此部門整體的績效,因為績效是大家共同努力的,所以在評估集體的績效時,員工才會有努力被看見的感覺。反之,若評估的是經理的績效,大家會覺得不論如何努力,績效都是經理的,會有比較懶惰的心理。而且集體評估,也會讓員工彼此督促,總比經理一個人督促大家來的輕鬆,在公司管理上應該也比較有成效。 *參考資料: ・Carter and Usry, Cost Accounting, 13th edition, Ch.13, Ch.17. ・張玲玲、莊雅妃 譯,管理會計(Management Accounting ,Garrison Noreen),第10版,Ch11. ・葉金成、顏信輝、羅玟甄 譯(民92),成本會計,台北:東華書局 Ch.6, Ch.8, Ch.15. -1同學回應:[952s CA第 2 組 ](96/3/21) 1. 若一部門已經停產,原則上應停止分配成本給該部門,但若是期中才停產(ex:3/15) ,則必須將已工作15天的成本分攤至該部門,而題目中所問之狀況,該屬此狀況。 2. 月底結算後實際製造費用與先前預計製造費用會有差異,起因為凡預估必有誤差,預計製造費用是為了幫助決策,所以在全部製造費用確定前就先預估出預計製造費用,以幫助決策者衡量績效與利潤,因此兩者當然會有誤差。 3. 由於在損益表中,分類有所不同,因此間接製造費用(其他損失)不與全部製造費用(cost of good sold)合併表達;最後的系統製造費用仍為100元。 陳專塗 審校 96/3/22* 對本議題,我也有意見要表達! clift@scu.edu.tw(請註明問題代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