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81: 物料及耗材
Q181-1 (93/4/12):銷售耗材之會計處理:ken4715.c****@msa.hinet.net
請問:我公司將原購入欲自行使用的耗材,以成本價轉售給他公司時,我方應將轉售的金額,視作銷貨收入?或是列作耗材的減項?請幫我解惑,謝謝! 我要看 回應內容
Q181-2 (94/8/22):殘料再加工出售之會計處理:o****@mail.v**.com.tw
我們是大理石業,原石進入工廠時會先修邊(把凹凸不平的外表切割變的更整齊)但是被切割下的石頭的外表(我們稱為石皮),我們處理方式有:
1.放庫存,待那一天客戶要,再加工處理(有可能成為呆滯)
2.有時會直接拿出來加工出售
這到底要當耗料(那若要拿出來再生產時,帳上跟本沒東西可扣),還是也當存貨(但是它並非成品,需再加工處理才可以)? 我要看 回應內容
編按:相關問題請參見
․Q164: 材料成本
同學回應-1:[922會三CAIS第 8 組 ](93/5/13)
以成本價轉售給其他公司,可能是因為當時的市價較成本高(若當時市價較成本低,用成本價轉售對本公司較為有利,但實際上他公司就不會用高於市價的價格向本公司購買,而會直接在市場上購買),一方面為了盡快將耗材銷出,以減少持有成本、倉儲成本,達到「Just
In Time」;一方面是因為此耗材售出,不會影響公司原來正常的生產運作,故基於以上兩個原因,公司願意用成本價轉售給其他公司。 *後記: 此題是由同學討論,並詢問在事務所上班的學長姐,有關實務上的會計處理方法,因此無其他的資料來源。 1-同學回應:[941s CA第 2 組 ](94/9/23) 殘料-指在產品製造過程中,所剩下之材料渣滓,但其具有可衡量之相當小的價值者稱之。例如:鋸木工廠的木屑,成衣工廠的布條、布屑,鋼鐵工廠的金屬屑、廢鐵等。殘料雖然不能再用於生產,但至少具有些許的收回價值。 廢料-指在產品製造過程中發生的損失、蒸發或縮水及無法收回價值的殘渣等稱之,廢料不具有任何回收價值,有時尚須支付處理成本。 本題係指殘料。製造過程中所產生的殘料或廢料,其價值通常很低,價格也不固定。像廢五金的價格就常隨著市場價格的改變波動。因此,有些公司會刻意的延緩出售殘料,等到殘料的價格較好時再出售。 1. 放庫存,待哪一天客戶要,再加工處理。 2. 有時會直接拿出來加工出售。 [ 會計處理釋例 ] 因此,若殘料存貨的數量龐大,則殘料就應按「合理」的價值加以列示;但是過多的殘料卻也代表製造作業的無效率。所以不論企業採用任何方式處理殘料,都需建立有效的殘料控制系統,定期向管理人員呈報,並及時向各生產部門發出殘料報告表,提醒他們注意非預期項目及不尋常的數額,以便迅速採取更正的行動。 *參考資料: ・汪泱若 張錫惠,成本會計。 ・嚴玉珠,成本會計,五南圖書出版有限公司。 * 對本議題,我也有意見要表達! clift@scu.edu.tw(請註明問題代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