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0/28更新)

Q239: 存貨成本-後進先出法

Q239-1 (94/10/21)存貨由LIFO改其他方法之會計變動ed****@ul****.com.tw

為何存貨評價由 LIFO 改其他方法屬重大會計原則變動而需追溯調整,而其他方法不用???   我要看 回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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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48: 會計變動

Q239-1

同學回應:[941會三C AIS第 5 組] (94/10/27)

所謂後進先出法,正好與先進先出法相反,係將後購進的存貨成本先轉出,作為銷貨成本,而期末存貨均為早期購入的存貨成本。假如在價格逐期上漲的情況下,先進先出法的期末存貨金額必較後進先出法為大,因此,當期純益亦比後進先出法為大。假若會計原則變更係由先進先出法或其他方法變更為後進先出法,如此,純益自是由大變小,而改變的新原則對於期初保留盈餘所產生的累積影響數,今以『會計原則變更累積影響數』表達在當期損益表上,若會造成報表讀者誤解,其影響較輕微;反之,假若會計原則從後進先出法變更為先進先出法或其他方法,可能產生巨大的累積影響數,如列為當期損益,其純益自會由小變大,使其數字失去意義,為免造成報表讀者誤解而遭受重大損失,因而主張重編以前年度的財務報表。綜言之,基於穩健原則,當純益由小變大時,為免造成報表讀者誤解,因而規定應予重編

*參考資料:

・鄭丁旺 (民94),中級會計學,第八版

・洪清和,中級會計學,第八版

感謝 吳燕瑛老師指導

陳專塗 審校9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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