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2/24更新)

Q155: 維護與修理

Q155-1 (92/7/21)固定資產修繕費之認列 ttnm****@yahoo.com.tw

 本公司為一家小公司,其主要業務營收皆來自甲公司,本公司於全省有十一個辦公場所,因本公司資本額小,當初只有租金為本公司支付,餘裝修工程、線路工程皆為甲公司支付,如今事隔數年,本公司業務量大增,原辦公廠所不堪使用,今擴建辦公場所,所發生之修繕費用需本公司支付,約略3百萬,金額過於龐大,根據稅法需做攤提,但原資產並無列帳,可否就3百萬提列?或者有其他較佳方式?   我要看 回應內容


Q155-2 (94/12/12)跨期間修繕費之認列debbi****@pchome.com.tw

今年度付94/10~95/9的電腦系統軟體維護合約$120,000(未稅),同事做分錄:Dr.修繕費30,000Dr.未分攤費用90,000Dr.進項稅額6,000Cr:應付費用 $126,000我要怎麼跟她說,應該做預付費用,而不是未分攤費用? 請告訴我該如何解釋未分攤費用的定義,謝謝!(註:修繕費,資產之維修保養、更換零件等支出)   我要看 回應內容


Q155-3 (96/11/19)租建物改良折舊提列之變動lily****@yahoo.com.tw

請問,租用辦公室建物裝璜,原使用2年,但因為房東轉手將辦公室賣給別人,所以我們也與新房東終止租賃契約,但原先租建物改良有提列折舊,因終止合約,請問此提列折舊,在帳務上及稅會上該如何處理?   我要看 回應內容

Q155-1

-1同學回應:[921會三C AIS第 7 組](92/10/9)

1. 首先,本題的主角為某家小公司(資本額小),所以本年度所發生之修繕費用$3,000,000(由該公司自行負擔)可視為一筆重大支出。2. 此處所發生修繕費擴建辦公室用增加原有資產效用可資本化 。3. 原資產並無列帳。4. 問題中所述「當初只有租金為本公司支付」得知此為租賃問題。 但是,文中所列條件並不完整,例如:所有權是否移轉?租賃年限 =?耐用年限 =? 租賃期年限到期,是否具有優惠承購權?

故請參考<圖1>判斷之(此圖是以承租人觀點出發而繪製的)

注:<A> 承租人之分類

  <B>會計分錄:

租賃資產          ***
  應付租賃款          ***
前期損益調整        ***
  累積折舊費用-租賃資產    ***

  <C>節錄自稅法「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
第七十七條 修繕費

第一款:修繕費支出凡足以增加原有資產之價值者,應作為資本支出。
第二款:修繕費支出其效能非二年內所能耗竭者,應作為資本支出,加入原資產實際成本餘額內計算,但是其效能所及年限可確知者,得以其有效期間平均分攤。

即租賃物之修繕費,租賃契約約定由承租之營利事業負擔者,得以費用列支。其有遞延性質者,得照效用所及在租賃期限分攤提列。所以若是

(1)效用期限 > 租賃期限用租賃期限攤提
修繕費($3,000,000 / 租賃期限)     ***
  現金                 ***
(2)效用期限 < 租賃期限用效用期限攤提
修繕費($3,000,000 / 效用期限)    ***
  現金                 ***

第七十七條之一:營利事業修繕或購置固定資產,其耐用年限不及二年或其耐用年限超過二年者,而支出金額不超過新台幣六萬元者,得以其成本列為當年度費用。但是因為 $3,000,000$60,000,所以本條文本處並不適用,列出僅供參考。

  另一種做法【直接全部認列費用】 (此方法僅供參考,不建議使用)
其分錄如下:
因為公司帳上全部認列費用,但是稅法上修繕費用只能認列六萬元,所以會產生遞延所得稅負債這個科目(本法與實際狀況比較不符合,僅供參考,因三百萬修繕費用,按常理說,應該具有未來經濟效益,故應該用上述資本化的方法)

第一年:
  所得稅費用
          
***
    應付所得稅           ***
    遞延所得稅負債         ***
第二年:
  所得稅費用
          
***
  遞延所得稅負債           ***
    應付所得稅           ***

以後年度同第二年。

   另外一種做法(此方法僅供參考,不建議使用)
$3,000,000資本化,但是因為該公司,本來就沒有該資產的相關原始科目(ex.辦公室),所以於公司帳上,可以考慮將其認列為某一設備的成本,將其資本化,然後於明細帳中再註明為辦公室的修繕費用。在稅法上,則按照該「設備」的效用期限攤提折舊費用。

*參考資料:

鄭丁旺,中級會計學,第七版,下冊,民91

資誠稅務諮詢顧問公司,稅法手冊,資誠叢書2,民92

陳專塗 審校92/10/9 


Q155-2

同學回應:[941s CA第 5 ](94/12/19)

預付費用簡單說就是已支付而尚未使用之支出。 依商業會計法第53條:「預付費用應為有益於未來,確應由以後期間負擔之費用,其估價應以其有效期間未經過部份為準;用品盤存之估價,應以其未消耗部份之數額為準;開辦費及其他遞延費用之估價,應以未攤銷之數額為準。」 所以其會計處理原則有二: (一)要具有未來之經濟效益(此乃所有資產之通則)。 (二)要依使用或期間而攤銷轉列費用。

商業會計處理準則第20條規定:「其他資產指不能歸屬流動資產、基金及長期投資、固定資產、遞耗資產、無形資產之資產,且其收回或變現期限在一年或一個營業週期以上者,以較長者為準;其科目分類與評價及應加註釋事項:一遞延資產:指已發生之支出,其效益超過一年或一個營業週期,應由以後各期負擔者,如各項未攤銷費用、債券發行成本、遞延所得稅資產等。遞延資產案未攤銷成本評價。...」 未分攤費用為預付費用的一種,其對未來具有經濟效益,依使用或期間攤銷轉費用,屬遞延資產列在資產下的其他資產。因此未分攤費用其實就是預付費用,可因使用目的之不同而分別攤銷轉列不同的費用科目。

*參考資料:

商業會計法(89.04.07),立法院法律資料庫

商業會計處理準則(91.4.17),全國法規資料庫

高點文化、來勝文化(民94),會計師實用小法典2006,台北:高點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經濟部商業司,商業行政ð商業會計100問

PC home電子報,90分鐘看懂財務報表,2005.12.19

陳專塗 審校9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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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問者回應:[ debbi****@pchome.com.tw ](94/12/22)

謝謝回答。 但依我們的習慣,未分攤費用通常會用在需每年攤提資產類科目,如網路架構、購入軟體等耐用年限長、支出金額超過六萬的。維護合約通常為一年一簽,就做 預付費用-修繕費


Q155-3

同學回應[9315****@scu.edu.tw]](96/12/21)

營利事業因租用營業場所發生之裝潢費用,依規定應以未攤銷費用列帳,並逐年攤銷。惟營利事業如因故解散或遷址營業,其未攤銷餘額應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規定,租賃物之修繕費,租賃契約約定由承租之營利事業負擔者,得以費用列支。其有遞延性質者,得照效用所及在租賃期限內分攤提列。營利事業如有前開裝潢費用,屬租賃改良,帳列未攤銷費用者,應按效用年數逐年攤銷。如因解散或他遷之特定事故,致該裝潢費用未能足額攤銷時,得檢具提前解除租約或他遷之證明文件,將其未攤銷餘額列報為該年度之損失,無須向稽徵機關報備。惟裝潢設備如有出售收入,仍應列報收益。

*參考資料:財政部首頁 > 訊息公告 > 新聞稿「公司解散或遷址營業,未攤銷裝潢費列報損失規定」,擷取日期在 96.12.12 03:52:47 GMT。


* 對本議題,我也有意見要表達! clift@scu.edu.tw(請註明問題代號)

* 來信請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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