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229: 資產負債表內容之表達
同學回應-1:[933 CA第 9 組](94/8/28) 股東往來(owners' (stockholders') current account)產生之原因係業主-管理者(owner-manager)與企業財務並不獨立。當業主-管理者個人財務資金需要週轉時,會從企業內調度資金;反之,當企業發生資金週轉問題時,業主-管理者亦會從自己口袋中,將資金借予企業週轉。這些資金往來之紀錄即會反映在股東往來。依公司法第十五條明文規定:公司之資金,除有左列各款情形外,不得貸與股東或任何他人:一、公司間或與行號間有業務往來者。 二、公司間或與行號間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融資金額不得超過貸與企業淨值的百分之四十。公司負責人違反前項規定時,應與借用人連帶負返還責任;如公司受有損害者,亦應由其負損害賠償責任。 因此,事實上依法規定公司是不可以借錢給股東的,但也有公司仍會這麼做。 [ 會計處理範例 ] 在期末資產負債表上的表達方式,須視期末「股東往來」這科目是借餘或貸餘而定。若出現貸方餘額時,表示股東借給公司資金,該項目列於「流動負債」,若金額龐大,將造成流動比率偏低、負債比率偏高,不利企業辦理銀行貸款。若出現借方餘額時,表示公司的資金貸給股東,財務報表應重分類為「應收股東債權」,按公司法第十五條第二項「公司之資金,除因公司間業務交易行為有融通資金之必要時,不得貸與股東或任何他人。」,違背公司法「公司之資金不可貸與股東」,所以不能貸款。 *資料來源: ・公司法(民國 94 年 06 月 22 日 修正),立法院法律系統 ・鄭丁旺,中級會計學,第七版 * 對本議題,我也有意見要表達! clift@scu.edu.tw(請注明問題代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