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0/21更新)

Q148: 會計變動

Q148-1(92/4/23)會計變動與前期損益調整之處理準則728****@yahoo.com.tw

想請問一下,財務會計準則8號公報「會計變動與前期損益調整之處理準則」的報告應該掌握哪些大項的重點?    我要看 回應內容


編按:相關文章請參見  馬嘉應、楊惠雅(1999.9),兩岸對會計變動及錯誤更正會計處理之比較分析會計研究月刊,第166期,頁69-74。

Q148-1

同學回應-:[912會三AIS第11組](92/5/5)

會計變動可分為會計原則變動、會計估計動與編製報表主題變動。其處理方法有三種:

一、  追溯調整法:當發生會計變動時,就應假設一開始即採用新原則,並計算在變更當期採用新原則與用舊原則下期初保留盈餘之稅後差額,此差額即稱為「會計變動之累積影響數」。再將此差額調整原有期初保留盈餘,使保留盈餘之餘額與按新原則計算期初保留盈餘應有之餘額相等。

二、  當期調整法:計算會計變動累積影響數,作為當期損益項目,列於會計變動當期之損益表,而不調整期初保留盈餘,編比較報表時,也不需重編以前年度報表。但是應列示新原則所計算各年度「計列非常損益前純益」及「本期純益」之擬制資料,以供比較。

三、  推延調整法:會計變動只影響變更當期及未來各期,不需計算累積影響數,也不需重編以前年度之報表。只是自更年度起,開始新原則或新估計數處理。

會計原則變動:

定義:會計原則變動係指由原採用之會計原則改用另一會計原則,此處所稱之「會計原則」,泛指原則、程序及應用方法等。如存貨評價由後進先出法改為先進先出法、折舊性資產之折舊方法由年數合計法改為直線法,及長期工程合約損益之認列由全部完工法改為完工百分比例法,均屬會計原則之變動。

處理方法:一般採用當期調整法。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採用追溯調整法;

1. 存貨計價由後進先出法改其他方法。

2. 長期工程合約損益認列方法之改變。

3. 採研業探勘成本處理方法之改變。

4. 公司初次辦理公開發行而改變會計原則。

5. 改變會計原則以符合新發佈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

會計估計變動:

定義:會計處理過程對於未來情況或事項之不確定性難免需要估計,如折舊性資產之經濟耐用年限及殘牘,對此估計隨時間經過因新經驗之小責、新資料之獲得或新事項之發生而必修正以往之估計,以使會計表達更符合經濟實況,此即所謂會計估計變動。

處理方法:推延調整法。

編製報表主體變動:

定義:是指編製報表之企業個体增減,致當年度之財務報表編製主體與以前年度不同者。如投資權益證券,由成本法轉權益法時。

處理方法:推溯調整法。

前期損益之處理原則:

1、以錯誤對前期損益之稅後影響數調整期初保留盈餘,相關之資產負債科目應一併更正。

2、錯誤之性質及其對錯誤年度之損益影響應予揭露。

3、編制比較財務報表時,錯誤期之報表應予重編。

4、若錯誤期不含於比較報表中,則應在比較報表之最早一期,將至該期期初止錯誤對損益之累積影響最為期初保留盈餘之調整。

*參考資料:

・林蕙真,幸世間審定(民93),中級會計學新論(上、下冊),三版,台北:証業出版

馬嘉應、楊惠雅(1999.9),兩岸對會計變動及錯誤更正會計處理之比較分析會計研究月刊,第166期,頁6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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