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3/25更新)

Q272: 存貨明細帳

Q272-1 (97/3/3)生鮮超市的存貨明細帳ice0****@yahoo.com.tw

請問生鮮超市的存貨明細帳要怎麼作?如果沒作的話,會不會被罰?   我要看 回應內容

Q272-1

同學回應:[962g CA第 3 ](97/03/21)

當生鮮超市存貨不足之時,由其職員填寫請購單通知採購經理進行採購商品進貨,再由採購經理或其職員簽名對其授權或特定廠商依其約定條件,於指定時間、地點供應欲進貨之商品數量。當授權廠商於指定時間送貨至指定地點時,由採購經理或其職員進行點貨而簽收驗貨單,確認購買商品之數量、品質。在決定存貨成本時可以區分為兩種:定期盤存制及永續盤存制。

1.定期盤存制:當顧客購買商品時,交至櫃檯由收銀機刷條碼,確認顧客購買之商品及數量。但是並未由存貨當中扣除現有存貨之數量,而固定一個月或一季時(視各生鮮超市而定)作一次總盤點,在月報表(或季報表)中各存貨科目加計期初存貨餘額,扣除期末存貨,得出該期間銷貨成本。

2.永續盤存制:在顧客購買時,由收銀機刷條碼確認顧客購買之商品及數量之後,立即將該項商品從存貨中扣除該項商品數量,並借記「銷貨成本」(編按:視需要可即時拋轉會計分錄,亦可採每日、週、月批次拋轉)。但是這若單獨由收銀員作此項作業處理,工作相當的繁重,通常必須藉由電腦軟體處理,如「超市進銷存電腦軟體」,以幫助在永續盤存制下,對於存貨科目的及時記錄。

至於是否未設置存貨明細帳而會遭致稅捐機關處罰,依照:商業會計處理準則第1章第2條:會計科目之明細科目、各種帳簿之明細簿及財務報表之明細表,商業得按實際需要,自行設置。存貨明細帳為內部使用者所需之資訊,由管理階層對於存貨商品進行管理,例如:存貨不足之時該何時購買何項商品較為熱賣…等。如上法條所示,營業機構應視其內部管理所需,設置明細帳,並無罰則。

編按存貨明細帳科目在生鮮超市可依據「商品條碼」為科目編號,即使是農產品亦有台灣農產品標準分類編碼一般使用者查詢入口 可引用。

參考資料:

Nikolai, Loren A. and John D. Bazley(2003), Intermediate Accounting, 9th, Thomson Learning.

Donald E. Kieso, Jerry J. Weygandt, Terry D. Warfield (2005), Intermediate Accounting, 12th, Wiley.

Carter and Usry, Cost Accounting, 13th.

業務導覽 > 條碼識別商品條碼策進會

商業會計處理準則(95.11.30),全國法規資料庫

陳專塗 審校97/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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