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2/13更新)

Q160: 財務資訊之代編

Q160-1 (92/11/3)會計師代編財務資訊bec****@yahoo.com.tw

您好:我想請問我國審計準則公報第35號財務資訊之代編是否適用於財務預測之代編,還是只適用於歷史性財務報表之代編?
另外,我國審計準則公報第35號第三條也規定:非財務資訊之案件,會計師如具適當知識,亦適用本公報之規定請問:會計師所謂的非財務資訊包含什麼呢?是否有具代表性之例子?
Thanks!!Becky   我要看 回應內容


編按:相關網站請參見 ․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審計準則委員會 公報清單

相關問題請見 ․Q029: 執業會計師

Q160-1

同學回應-1:[921會三CAIS第 5 組](92/12/1)

一、我國財務預測制度之研革

傳統的歷史性會計財務報表雖然具備攸關性與可靠性等有助決策之特質,然而其並未涵蓋與公司未來財務狀況及經營展望之相關資訊。傳統歷史性報表在會計師查核、董事會承認及股東會通過的必要程序下,降低其時效性。有鑑於此,證期會自民國七十五年起積極推動財務預測公開體系以建立預測資訊之公開管道,並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配合制定有關財務預測編製準則及會計師核閱準則,對整體財務預測制度之建立,奠下初步根基。

二、會計師能做什麼?

  1. 充任各項職責業務

  2. 稅務業務

  3. 工商代理業務

  4. 簽證業務

  5. 企管顧問業務

  6. 會計業務

三、根據財務會計準則第十六號公報:財務預測編制要點

貳、編制準則

合適人員

財務預測應由合適人員審慎編制,以確保財務預測資訊品質之合理可靠。

合適人員通常係指對企業及產業有充分之認識,且對生產、行銷、會計、財務、研究、環保、工程或其他方面具有專長之人員。

由此,經過我們的討論,認為會計師對於財務資訊之代編不只適用於歷史性財務報表之代編,也適用於財務預測之代編,只要此會計師對於企業有充分的認識。

四、依據審計準則公報第十九號:財務預測核閱要點

若會計師受託核閱企業的財務預測,可依此規定來辦理。實例請參閱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二年財務預測報告書(股東服務下的財務資訊)

 

★會計師所謂的「非財務資訊」包含什麼呢?是否有具代表性之例子?

一、國際資訊揭露趨勢:

國際資本市場因為主要係以法人為主的投資人結構,因此對於資訊透明度要求是非常高的,甚至超過可能原本就高於國內現行標準的當地證管機關之法令要求,例如:國外投資人可能會要求較證管法令規定應檢附財務報表更多且更新的財務資訊,這反應在資本市場上,就會產生資訊透明度越高的公司越受投資人的歡迎,也因為如此,國外公司為吸引投資人的注意,經常會主動地揭露原本未被要求揭露的資訊。

過去的資訊揭露以財務資訊為主,而財務資訊的編製則是以符合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為依歸,且國際資本市場對於資訊揭露還有一個現象,就是較不會報喜不報憂。

而現在的資訊揭露標準則要求揭露更多非財務資訊,例如策略、核心競爭力、公司治理、風險管理、經營成果分析等等,試圖透過非財務資訊之揭露,更能了解一家公司的價值及風險;而對於財務資訊的揭露也不再滿足於僅符合一般公認會計原則,更進一步要求財務資訊必須能充分反映交易的經濟實質,同時對於產生財務資訊的各項會計政策及假設都必須有更清楚的交代,美國證管會甚至還要求上市公司必須提供各項會計假設的敏感度分析。

此外,國際主要信評機構如標準普爾及穆迪等,都承諾將於未來定期對全球公司的資訊揭露作評比,讓全球投資人能更了解每一家公司的透明度,這對企業將來的籌資能力將有決定性的影響。

下列幾項資訊也是目前各國主管機關制定資訊揭露標準時所注意的焦點:1.表外交易;2.承諾及或有負債;3.關係人交易及其合理性;4.營運資金來源及適足性;5.資本支出;6.收入來源及認列方式;7.轉投資;8.重大交易對公司之影響;9.風險因素(例如利率及匯率的波動對公司之風險等);10.經濟環境的重大改變對公司之影響等等。這些要求無非都是希望站在保護投資人的角度,讓投資人能有更正確且完整之資訊來執行投資決策。

二、我國資訊揭露新規定

國內證券及期貨管理委員會正在修訂的「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亦是同國際趨勢般要求更透明及更多非財務資訊的揭露,其中對於公司治理、風險管理,以及財務狀況及經營結果之檢討分析皆多所著墨,相信這些新規定對於提高企業資訊透明度將有一定的助益。

國內資本市場對於資訊揭露的要求,多以符合證期會的標準為目標,而且多以財務資訊為主。標準普爾 (Standard & Poor)曾於2002年初公佈其2001年對全球公司資訊揭露評比所做的市調結果,台灣公司平均在財務資訊方面獲得4分(滿分10分),而在非財務資訊方面僅獲得2分,並且在得分最低的31個公司中佔了26名,在受調查的國家中屬表現較差者,由此可見國內企業資訊透明化的程度離國際標準尚有一大段距離,這對吸引外資進入台灣或國內企業至海外募資將有不利之影響。此外,由該市調結果亦可看出國內企業對於非財務資訊揭露的要求的確較不重視,其實在知識經濟時代,一個公司的價值往往是遠超過其財務資訊所顯現的數據,而這其中的差異就必須靠非財務資訊來彌補,若投資人無從得知這些資訊,又如何能給予公司較高的評價呢?這或許值得國人深思。

二、例子

我們從外資對台灣股市的投資情形便可了解,最受其歡迎的股票通常也都是像台積電等透明度較高的公司;另一個很明顯的例子就是金融股過去因資訊較不透明,投資人對於銀行財務報表的數據能否真正代表其實際的經營成果產生了懷疑,因此有些銀行的價格甚至低於面值;但也有表現較好者如富邦金融集團,分析其原因,該集團的資訊透明度在花旗銀行入股後明顯提升,應該是該集團最近股價表現良好,且大受外資歡迎的一個很重要的因素。其實資訊不透明的公司,除刻意隱瞞資訊者外,並非都是高風險的,但是因為投資人無從得知相關資訊,也就很自然地將其歸類為不宜投資類,這對一些努力經營且績效良好,但卻未花心思去提高資訊透明度的公司而言是非常吃虧的。

全球最大的專業顧問公司PricewaterhouseCoopers曾於西元2000年做過一次資訊透明度與資金成本關係的調查,根據其調查結果,資金成本與公司資訊透明度之間存有直接且成反比的關係,也就是說透明度越高的公司或國家,其資金成本越低。台灣在該次受調查的35個國家中排名第18,與巴西及阿根廷的資訊透明度相當,遠低於香港及新加坡,因此台灣公司的資金成本也相對較高。

高透明度的資訊揭露標準勢必會發展出來,企業應及早思考如何提高公司的資訊透明度,並與國際標準接軌,以免將來被市場所淘汰。提高資訊透明度無疑會增加公司成本,然而無論是在國內或國外,因公司資訊透明度提高而反應在投資人對公司評價提高的例子是不勝枚舉,而且所增加的公司價值往往遠超過公司所增加的成本。此外,公司在提高資訊透明度的過程中也同時改善了人員的素質及公司的管理制度,達到公司與投資人雙贏的結果。

*參考資料:

會計師業務內容中華民國會計師全國網路聯誼會

我國證券市場改革之研究-我國上市公司財務預測制度之探討第三章 我國財務預測制度之沿革,台灣證券交易所

審計準則公報,中華民國九十一年版,第十九條第三十五條

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十六條

周建宏,國際資本市場對資訊透明度的要求及與台灣現行標準的差異,資誠之友

周建宏,國際接軌-台灣資訊揭露新規定,資誠之友

周建宏,資訊透明度的重要性,資誠之友

陳專塗 審校9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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